何謂教唆犯?(簡述版)

2011041110:00
茲就此提出定義以及例子讓有心了解之人可容易明瞭。

(一)定義:

依刑法第29條規定,

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,為教唆犯。

教唆犯之處罰,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。

有以上法條可以得知,

稱教唆犯者,謂出於教唆故意,而唆使他人實行犯罪行為之人。


(二)舉例:

1

有看過布袋戲抑或者沒看過布袋戲的人應該都會知道。

黑面郎君,也就是臉一半黑一半白那位。

最常說的台詞就是

別人的失敗,就是我的快樂~~

而他在史豔文時代,常受誰的教唆去做壞事呢???

當然就是藏鏡人~~

而藏鏡人也就是刑法上所稱的教唆犯。

黑面郎君也就是刑法上所稱的正犯。

題外話,

至於為啥到最後藏鏡人這名詞會如此通用,

也許跟以前布袋戲相當盛行有關,

以致於有看過沒看過都知道這是在講幕後主使者

2.在以前中視有一齣八點檔,戲名為光陰的故事。

裡面有一個許家,而許家裡頭的父親,簡稱許父好了。

許父喜歡酗酒滋事,老跟妻子要錢。

曾經教唆年幼的兒子去偷錢。

甚至為詐領保險金,打算把兒子給淹死。

在戲劇中,是十足毫無責任的父親。

教唆兒子偷錢的部份,這也就是教唆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