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偵查不公開?

2011073010:00

在新聞上,常常可以看到媒體在重大刑事案件上訪問檢察官的案情時,

檢察官總會挺酷的說:偵查不公開。

說完之後轉頭走人,只有媒體仍然一直要再追問下去,到底案情如何。

那到底何謂偵查不公開呢?

正文:

所謂的偵查不公開,制定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一項。

至於為何如此?

其目的在於保護被告跟相關的關係人,更重要的是在於保持偵查的順利進行。

尤其在我國,媒體更是亂源所在。

只要有名人因為相關的刑事案件出入法庭,馬上就會引起軒然大波。

本來沒有事情,也會被鬧的沸沸揚揚,彷彿真有其事。

而且如果隨便透露案情,反而容易讓逃亡在外的共犯,儘快湮滅證據,逃亡出外。

不過我國在這點上,似乎都做的不太好。

每次在偵查完之後,被告說了哪些話,報紙馬上就會刊登出來。

在這點上,我國司法精神的維持上還有待加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