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通緝?

2011073110:00
通緝,這是一個滿常聽到的法律名詞。

茲依稀記得當年白曉燕命案,在當時那三名兇手全台通緝。
那時候造成人心惶惶、社會動盪不安。
稍有風吹草動,警方就開始進行大規模搜山活動。

那究竟何謂通緝呢?

所謂的通緝,
係通緝機關,因被告逃亡或藏匿,因此通知其他機關逮捕,並且解送到指定處所。

那逮捕的方法為何呢?

首先,開始發布通緝書。
然後,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6條之規定,
應以通緝書通知附近或各處檢察官、司法警察官;遇有必要時並得登載報紙或以其他方法公告之。

而目前除了報紙之外,也會有網站可供查詢。

一旦逮捕,馬上就會將之解送到指定處所。

如在台中犯案,被告卻流竄到彰化。
此時彰化的警方發現並且予以逮捕,隨即解送到台中地檢署進行訊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