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租賃?(二)

2011052210:00
承上篇所述,

那租賃契約是否一定要做成書面才生效呢?

不動產之租賃契約,其期限逾一年者,應以字據訂立之,未以字據訂立者,
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。


此觀民法第422條自明。

也就是說,關於房屋的租賃契約,雖然沒有做成書面,僅有口頭約定,

雙方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即可,也就是租賃契約是成立的。

僅在於這樣的租賃,在法律上會被認為是沒有訂立租賃期限的契約而已。


雖然如此,但基本上,還是建議簽訂書面契約,在法律上有證據,

以後吃虧也比較站的住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