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將輪胎放氣,是否需要賠償?
承前篇所述,在民法上,對方車主可否請求因此所受到的損害賠償?
依據民法第184第一項之規定,
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
個人認為,
偷偷地將對方輪胎放氣,顯然是符合184第一項後段之敘述,
所以車主是有請求因為輪胎放氣,
請求加害人給付找吊車來拖走等相關費用。
畢竟,沒有人會認為將輪胎放氣是符合善良風俗的。
還是希望網友可以依據正當的法律途徑去做檢舉的動作,
使的交通可以更為順暢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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