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條件?

2011080310:00
茲就其意義先行說明之。

所謂的條件,係當事人就將來客觀上不確定之事實所附加於法律行為效力之
任意限制。

而條件大致上可以區分為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。

依據我國民法第99條規定如下,

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,於條件成就時,發生效力。
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,於條件成就時,失其效力。


對此,茲各舉一例說明之。

如富爸爸跟兒子說:

假如你能考上台大,我就送你一輛賓士360。

到底能否考上台大,這是屬於將來不確定的事實。

如果兒子到時候真的考上台大,富爸爸這個贈與契約也就會發生效力。

要送兒子這輛車子了。

這也就是附停止條件的法律行為。


那何謂附解除條件的行為呢?


富爸爸先給兒子賓士360,並且約定將來如果沒考上,就必須將車子返還。

將來是否能考上台大,這也是將來不能確定的事實。

如果兒子到時候沒考上台大,解除條件也就會成就,必須把車子返還給爸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