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:偷竊?抓猴?還有這種戲碼

2011050510:00
內容簡述:

竊賊於中午時分從一樓進入,
至五樓時,看見有加蓋浴室的氣窗,拆下之後,侵入民宅。
於行竊時碰巧撞見屋主與女友正在睡覺當中。
竟然開口大喊:你們在做什麼?她是我老婆!
屋主於昏睡之際,疑惑的問女友:妳認識他嗎?
女友連說不認識,方才驚覺該男子乃是竊賊,進行扭打。
該名女友打電話欲報警時,竊賊仍嗆聲:去報啊!
而後逃逸,屋主追出大喊捉賊,經里民與警網合力逮捕,已經落網。

題外話:
提醒網友,以後出門時連浴室邊的氣窗也鎖好。
雖然不能百分百防盜,但可影響竊賊犯案的成功率。
不過,該名竊賊也算是異想天開。
行竊失敗早就該落跑,還嗆聲那是我老婆。
不知道這是演哪一齣戲。
若真是戲的話,戲名應該是天外飛來一筆。

個人見解:
該名竊賊可能觸犯加重竊盜罪。

依我國刑法第320條第一項之規定,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以及第320條第三項之規定,未遂犯罰之。

惟若犯竊盜罪有毀越門扇、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,
則為加重竊盜罪。
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,
此見刑法第321條第二款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