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糾問主義?

2011041110:00
糾問主義,其實是古代對於刑事案件審判的方法之一。

而並非是古代的訴訟法全部都是採用糾問主義。

那糾問主義到底是啥呢?

在刑訴程序中僅有糾問者(法官)與被糾問者(被告),

糾問法官兼具追訴者與審判者之角色。

回到我剛剛所言,為何我說糾問主義不能說是古代訴訟之全部呢?

首先,古代的審判程序當中,並非無有原告的。

用喜劇【九品芝麻官】為例好了。

當時之事實是,常威欲對戚秦氏強制性交,不料為其人所發現,

於是一個個將之殺害。

戚秦氏當時就向人求救,並且將常威告上官府。

這時候,就有原告與被告之區別。

原告自然是戚秦氏,被告就是常威了。

而常威則反訴戚琴氏用砒霜害死其全家人。

常威這時就是反訴被告,戚琴氏則為原告。

而並非皆是由古代所稱之縣太爺全部統攬大權,是追訴者,同時也是審判者。

惟如發現無名女屍等之類案件,由於古代並沒有檢察官這等職位,

可以對之相驗,提起調查,公訴等。

所以這時候就會由縣太爺與仵作(也就是今日所稱之法醫)去調查死因,

查緝兇手,並予以審判。

這時候,就可以稱之為糾問主義。

而糾問主義最大的缺點為何?

簡言之,就是球員兼裁判,很難說這是基於公平客觀的角度去審查。

畢竟,一開始就是認為某人有犯罪嫌疑,除有明顯證據顯示,

會在審判自打嘴巴改變心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