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贈與?(一)

2011071710:00

緣由:

最近看到有人在為該贈送對方何種禮物而煩惱。

其實,個人認為禮物到底是什麼這或許不是重點。

重點在於這禮物包含自己對於他方是怎麼樣的一種心意的展現、情感的流露。

有人認為意思到了就好,如我。

當然也有人才會為此而苦惱,該如何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心意,記住自己。

當然,沉浸在法律的我,又想跟有興趣的人講講關於贈與有哪些法律規定。

概說:

所謂的贈與,也就是當事人約定,一方以自己財產無償給與他方,

他方允受之契約。此觀我國民法第406條自明。

在此稍作簡單的說明,所謂的無償,也就是並無所謂的對價關係。

你給付給對方某項物品,但對方並不需要因此給付你某項物品。

對方在法律上也沒有義務要給付你某項物品。

而在贈與行為上,給付東西的人,也就是贈與人。

受領物品的人,自然也就是受贈人了。

再來茲想談談贈與之撤銷,於下篇再論。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