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將輪胎放氣,有無犯罪?

2011060310:00
緣由:

由於網友因為經常有車輛停放在大廈門口感到不舒服,想要將輪胎放氣。

相信這只是一時的氣憤之詞,並不是真的想要這麼去做。

那將輪胎放氣在刑法上有無犯罪呢??

就此,茲就刑法第354條規定說明如下,

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,或令致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而前二條裡面之外有文書或是建築物、礦坑之類,輪胎顯非前二條之物。

而依據問題所述,輪胎放氣有無犯罪呢??

依據實務上的看法是沒有的。

因為輪胎內之空氣,僅助車輛之效用,本身不具備經濟價值。

故排放他人車胎內之空氣,導致車輛無法行駛之行為不構成毀損器物罪。

那在民事上呢?茲在下篇在做探討。